急救中心應配備以下類型的車輛
- 作者:救護車廠家 發布時間:2017/11/24 14:17:15 新聞瀏覽熱度: 次
根據院前急救工作實際情況和公共衛生緊急救援工作的需要,急救中心應配備以下類型的車輛。
1、普通轉運型急救車
主要負責恢復期病人的轉運、復查等。車內備有擔架車,為患者提供方便服務。
此類接警任務占總工作量約10%,救護車配備數量占8%。
2、普通型急救車
主要負責一般病人的轉運、現場救治和途中監護等。車內醫療艙應配置管道供氧裝置,12伏、220伏不間斷供電系統,備有急救箱,一般常用急救器械、各種急救藥品、心電圖機、氧氣瓶等,并可根據病情需要隨車攜帶除顫器、監護儀、電動吸引器、血糖儀等急救設備。
此類救護車根據城市患者病種分類和經濟狀況配備數量占50—60%。
3、重癥型急救車
用于危重癥患者現場搶救,途中監護和安全轉運。選擇發動機動力強、減震性能好,醫療艙寬敞、配置合理、綜合性能好的較大車輛。需配備較普通急救車更全面的急救設施、急救藥品和醫療設備,配備有除顫起博器、氣管插管裝置、氣囊面罩人工呼吸機、自動上車擔架、鏟式擔架、上樓擔架椅、負壓真空擔架、負壓真空夾板、頸托等,類似一間流動的監護室或ICU病房。
根據院前重癥患者的比例和需配備此類救護車25—40%。
4、醫療急救指揮車
指揮車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臨時移動指揮場所,主要為親臨現場的領導提供指揮調度和研究處理決策的技術環境。指揮車分為六大功能子系統,分別為圖象采集系統,顯示、存儲和控制系統,數據及視頻傳輸系統,通訊指揮系統,辦公管理系統和智能配電系統。